网络技术、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转让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不含演出);计算机软硬件的销售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国内广告业务,发布国内户外广告业务;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(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,凭许可证经营);图书报刊(凭许可证经营)、电子出版物(凭许可证经营)的销售;影视节目制作(凭许可证经营)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